1月26日,清远市人民医院发出公告,公告表明,27日起,该院全面禁止住院探视,原则上不留陪护,严禁任何餐饮和快递人员进入住院病区,建议患者家属采用电话及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。
具体公告如下:
尊敬的病患及家属:
为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,保障您及家人的健康,我院积极响应国家规定,从2021年1月27日起全面禁止住院探视,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1、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,建议患者家属采用电话及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探视的,须由病人或探视人员通过关注我院“联通云护理助手”小程序进行预约申请,经管床医生审核并经科室主任批准同意,方可探视。
2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,入院时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结果,1名陪护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免费。
3、若病情允许,原则上不留陪护,必要时由医生评估是否需要留陪护;陪护人员要求固定1名,佩带手腕带,若要更换陪护人员须提前与科室护士长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(更换陪护,需自费进行核酸检测)。
4、住院病房实行24小时严格管控,进出各病区实行“门禁系统”管理,病人及陪人均不得随意离开病区,离开病区必须得到医务人员的同意。
5、病人及陪人用餐建议由医院营养饭堂集中配送,如确需家属送餐,须在住院部电梯口前交接。
6、严禁任何餐饮和快递人员进入住院病区。
7、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同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、验证健康码、行程码、流行病学调查登记等。
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,请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要求,配合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!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!
清远市人民医院
2021年1月26日
采写:曹成飞 通讯员彭可明
责编:朱瑞飞
校对:李志芳
编审:卓小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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