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 经广东省节水型城市考核评审组组长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华宏敏带队现场查验和评审,清远获评为“省级节水型城市”。这意味着清远的城市节水工作逐渐形成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统一化的良好格局,城市节水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。
清远市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会议现场。
会上,验收组听取清远市节水城市综合情况报告,并结合现场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,一致同意清远市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评审,鼓励清远市继续加大力度巩固自身节水成果,努力成为省节水型城市的典范。
副市长雷玉春出席考核会议并表示,清远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的治水思路,并按照省的总体部署,以清远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验收评审作为新的工作起点,围绕提升节水管理水平、加强技术创新、科学治水等方面,多措并举促进水资源的综合、循环、高效利用,持续推进各项节水工作长足发展。
文/图:钟履双 通讯员 刘德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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