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:广州 天气状况:多云转阵雨 最高气温:29℃ 最低气温:24℃ 城市:清远 天气状况:中雨 最高气温:26℃ 最低气温:22℃
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
原版浏览
今天各版内容
A1
A2
A3
A4
B1
B2
B3
B4
C1
C2
C3
C4
D1
D2
D3
D4
历史报纸回顾
2008-12-03
2008-12-02
2008-12-01
2008-11-30
2008-11-29
2008-11-28
2008-11-27
2008-11-26
2008-11-25
2008-11-24
2008-11-23
2008-11-22
2008-11-21
2008-11-20
2008-11-19
2008-11-18
2008-11-17
2008-11-16
2008-11-15
2008-11-14
2008-11-13
2008-11-12
2008-11-11
2008-11-10
2008-11-09
2008-11-08
2008-11-07
2008-11-06
2008-11-05
2008-11-04
2008-11-03
----友情链接----
新浪网
搜狐网
广州日报
羊城日报
广州电台
周末特刊
学法用法的打工者
2008-05-04 09:19:34
工友写真
杨檀林
魏明是我的老乡,工余时间,当别的打工仔去看投影,或去跳舞时,他却在自己的斗室里研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等。问他为什么对法律情有独钟,他便说:“我们在外打工,如果不学法,不懂法,就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”接着魏明讲述了他学法用法印象最深的一件事。
那是2007年夏天,魏明在一家台资厂打工。老板为了赶货,天天要员工加班加点,而报酬却很低,加之厂房的机器设备过于密集,里面热得像蒸笼。有的工人累得实在吃不消,便不想加班。老板得知后,以不加班者便炒“鱿鱼”相威胁。在这种情况下,员工们敢怒不敢言。目睹这一切,魏明觉得应该运用自己学过的法律知识为大家主持公道。于是,他作好了自己被老板炒鱿鱼的思想准备,带着一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来到老板办公室。他翻开有关条文对老板说:“员工们加班时间已经远远超过《劳动法》的规定,而且厂方没按《劳动法》规定的加班工资付酬。”老板瞪大眼睛望着这个不速之客,怒冲冲地对魏明说:“你没做过老板,不知道完不成订货合同被客户罚款的滋味。”魏明心平气和地对他说:“可你也不能为了赶货拿工人的身体健康做赌注呀。再说你这样做是犯法的。”老板见状便用商量的口气对魏明说:“你有什么办法,既不用加很多班,又能完成生产任务。”魏明对老板说:“办法是有很多的,比如,你可以在车间采取降温措施,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;另外,在饮食上多些投入,增加工人的营养;再者就是按《劳动法》付给员工加班报酬。只要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了,生产效率必定成倍增长,到时何愁完不成订货合同呢?”老板见魏明的一翻话说得在理,便拍拍他的肩膀说:“就按你的建议办吧。”
后来老板果然按照魏明说的那样,把加班时间控制在《劳动法》规定的时间内,并按《劳动法》规定付给了员工们加班报酬。完成了订单任务后,老板不但没炒魏明的鱿鱼,反而提拔他做了主管助理。
打这以后,工友们都很佩服魏明,他学法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了。
企业文化
/ 读者信箱 / 网上投稿
组织架构 /
广告服务
/
数据库服务
清远日报社联系电话: 办公室:0763-3362882 群工部:0763-3379918 广告部:0763-3362883 记者部:0763-3370524
各部门邮箱: 要闻部:qyrbyw@126.com 地方新闻部:qyrbdfxw@126.com 理论专题部:qyrbllzt@126.com
副刊部:qyrbfk@126.com 消费指南:qyrbxfzn@126.com 美编:meibian28@163.com 技术部及其他各部门:qyrbvip@126.com
经营许可证编号:粤ICP证030278
备案号:粤ICP备0508024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