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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末特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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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由巨额悬赏引发的风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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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8-11 11:38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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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由巨额悬赏引发的风波 拾金不昧?拾金而昧?第三条道路?
社会传真 张明
5月中旬的安徽阜阳,发生了一场因3万元巨额悬赏而起的争论,其热度甚至超越了当地的高温。一场道德与法律的剧烈碰撞由此发生。 2007年5月14日11时许,安徽省临泉县的建筑商张平(化名)坐上了一辆红色出租车。到达目的地,他付了车款后离开。几分钟后,回过神来的张平,方才想起随身携带的一个塑料袋还放在出租车上,袋中装有8万元现金。等他回头寻找时,出租车早已绝尘而去。由于行走匆匆,他没有顾上索取车票,也没能记下出租车车牌号。无奈之下,张平来到在出租车群体中影响巨大的阜阳交通广播,发布一则寻物启事,并附有“重金悬赏”。内容是:8万现金丢失;提供有效线索者奖励2万元,主动归还者奖励3万~4万元。 巨额悬赏迅速播出后,5月15日下午6点多钟,一个陌生电话打进了张平的手机。对方表示,知道这笔钱的下落,愿意与张平见面商议解决此事。根据约定的时间和地点,张平见到了两名男子。在表示可以归还遗失钱款后,两名男子直奔主题,要求张平兑现悬赏承诺,拿出3万元奖励。张平则表示,愿意拿出一定数额的钱用来酬谢,同时,“请对方吃饭,交个朋友”。张平的提议,被两名男子“否决”。他们坚持要张平兑现承诺,如数拿出3万元钱。为了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,张平答应了对方的要求。令张平感到“不舒服”的是,对方交出的款项为5万元,剩下的3万元被当做悬赏金直接扣除。 这次经历,让张平感到久久难以释怀。他再次来到阜阳交通广播,向主持人冬琴诉说了这一过程。 5月16日晚间,阜阳交通广播以《从天而降八万元》为题,将张平丢失巨款以后的经历,通过电波向社会披露。主持人冬琴在节目最后希望,拾到巨款的出租车司机能够站出来,说说自己的理由。5月17日下午3点多钟,这位至今仍不知姓名的出租车司机,给冬琴打来电话,叙述了事情的原委。拾款司机说,拾到8万元巨款后,一时没有想好怎么处理这件事情。当听到对方巨额悬赏后,他决定将钱送回去。因为不太好意思直接出面,就找了朋友做中间人。这位司机还表示,至于预先扣留3万元悬赏,可能是朋友担心对方不兑现承诺的一种应对方式。 当天晚上,阜阳交通广播将双方的观点同时在节目中亮出。一时之间,听众反响强烈。有听众认为:从诚信的角度而言,失主既然公开做出悬赏,就应当说话算数。也有听众表示:从道德的角度考虑,出租车司机应该拾金不昧。当晚的直播节目整整延续了3个多小时。甚至,连两位当事人也参与进来。只是,双方的“僵局”仍在延续。张平仍然表示愿意兑现承诺,只是没有具体说出他愿意拿出多少“数额”;拾款司机则表示,拿不拿这笔悬赏无所谓,关键是对方要真诚。 拾款司机在舆论压力之下,感到自己已“接近崩溃”。对于这位月收入不高的“打工司机”而言,整个事件好似“一场噩梦”,已经搅乱了他的正常生活。他明确表示,将把3万元“悬赏金”交到阜阳交通广播。 5月19日,拾款司机果然委托朋友,将3万元钱如数交到了阜阳交通广播。由此,张平面临着一个十分棘手的局面:如果拿这笔钱,他将会背负“不讲诚信”的道义谴责。一时之间,3万元悬赏成为“烫手山芋”。 电台方面在当天再次与听众展开互动,及时通报事件最新进展。在广大听众和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,一个新的解决方案逐渐成型—————在互相宽容、信任、理解的基础上,当事双方决定对3万元钱进行如下分配:1万元交由失主支配;1万元作为酬金由拾款司机支配;1万元用于公益事业。 当天上午11时许,在部分出租车司机和电台方面的共同见证下,失主张平与拾款司机的委托人在协议上签字。一场悬赏风波画上了句号。 悬赏事件最终落下帷幕,但是,引发的讨论在当地仍然没有结束。阜阳交通广播总监张哲直言不讳地表示,希望“巨额悬赏风波”能给社会一个启示:在“拾金不昧”和“拾金而昧”之间,其实还有第三条道路。即将实施的《物权法》明确规定:“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,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;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,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。”张哲认为,《物权法》正式实施后,或许会为第三条道路的开辟,提供不小的帮助。 (请本版作品作者速与编辑部联系,以便发稿酬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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