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| |
A3 |
| | |
| |
|
|
市区严管连江路等十条主街
| |
| |
2007-04-29 08:49:44
| |
| |
| |
|
市区严管连江路等十条主街人行道停放汽车“五一”起将被罚款
本报讯 (记者郑伟文)近日,司机小张将车停在了人行道上,后发现车上夹着一张市城监支队发出的自行纠正违章通知书。但从5月1日起,类似违反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的行为,城监部门将依章锁车取证,并罚车主200元。 市城监支队结合我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,目前正对连江路、桥北路、曙光一二路、学宫街、先锋路含下濠基北段、松岗路含环城一路、北江路含滨江路、凤鸣路、连江路、人民路含凤翔大道、广清大道含半环路清远大道、银泉路等10条主要大街实行严格管治。 市房管局副局长、城监支队队长李显秋告诉记者,市区“黑底化”工程完成后,市政设施上了一个很高的档次。特别是重新铺设地砖后,人行道显得平整美观。“硬件”设施上去了,城市管理水平必须提升。为此,作为职能部门,城监支队加大宣传力度,通过严管,让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深入民心,以提高市民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。城监将组织人力物力全天候、全方位遏制以上10条主要大街“乱搭建、乱摆卖、乱停放、乱拉挂、乱堆挖、乱张贴”“六乱”行为。 李显秋说,目前整治重点有三个:一是人行道乱停汽车。市民随处可见人行道上、特别一些店档前,随意停放汽车,不但压烂路砖,还妨碍行人,市民意见纷纷。为确保整治效果,城监支队加大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宣传,在连江路人流密集地段挂起10多条写有“遵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,严禁人行道停放汽车”、“争当文明市民,有序停放车辆”等内容的宣传标语;还组织多个城监巡查小组,检查主要街道人行道汽车乱停放情况,发现一例教育一例,先后向500多车主发出自行纠正违章整改通知书。 二、摩托车自行车乱停放。为规范停放秩序,城监部门已在连江路等主要大街上,根据商店、盲人道设置等情况,划上摩托自行车停放标线,并出动大量人员每天不断巡查,发现乱停放的,当场指导纠正。 三、大排档占道经营。夜间大排档占道经营,群众投诉比较多,城监专门成立一支协管员队伍,加强夜间监管,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,占道经营的大排档得到有效整治。 相关链接:城市“六乱” 乱搭建———是指各种违法建设;各种未经批准设置的岗、亭和灯箱、路牌、电子显示版(屏)广告;防碍交通和消防的临时性门楼、牌坊、花架、花廊、沿路巷口距马路10米范围内的临时建(构)筑物;不规范的雨蓬、棚架和人行走廊、楼房立面的广告。 乱摆卖———是指各种无证经营的摊档;堆放物品超出门槛的店铺;自行车、摩托车修理档占道维修;超过核定面积的临时占道;饮食店档占道经营。 乱停放———是指擅自设置的阻碍交通、侵占市政道路和人行道、公共绿地、公共用地的“三车”保管站、临时停车点,不在规定位置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。 乱拉挂———是指未经批准设置的(拉挂)彩带(旗)和挂在电线杆、路灯杆上的户外广告;横跨马路的横额标语;张挂过期的横额、标语和在人行道上或绿化带凉晒衣服、毛巾、地拖等。 乱堆挖———是指各种占用道路及人行道堆放的建筑物、装饰材料、道路开挖、清疏沟渠沙井、井下施工、钻探作业尚未清理的渣土、弃土、弃料、淤泥及废气物;单位和居民的生活废气物;栽培和修剪临街树木、绿篱、花坛草地等产生的泥土、树叶等。 乱张贴———是指各种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的张贴广告、街招。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 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