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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报纸副刊优秀专栏 民间一瞥 潘伟图/文
江边有人卖“放生鱼”,“放生鱼”是小泥鳅,谓之“地龙”,一元两条。卖“放生鱼”者,小渔村老人或小童,泥鳅来自鱼市,十五元一斤。 江上游客买“放生鱼”放生,逢阴历初一或十五,放生者更多。放生是佛教倡导的买物救赎行为,天上飞的鹰雀,地上走的蛇蛙,水中游的鱼虾,土里钻的虫蚁,不论是巨者至象,抑或是小者如蚊,只要是有生命的异类众生,皆属“放生”之列。清代经学家江慎修的《放生杀生现报录》中,录了一个“活蝇免刑”的故事———“随时京师酒工王五,每见酒内及水中死蝇,辄取出,用干灰掩之,俟其活,放焉。如此数年,偶被诬告,罪当死。典刑官执笔书判,有数蝇抱笔头不能书,逐去复来,如是数次,官疑其有冤抑,以其事白于朝,罪遂释。”这当然是聊斋笔法。佛家爱惜生命,深信因果。 对以人为本的自然生命的尊重和爱护,也是人类现代文明的标志,不仅仅是积善行德。 又,有专家提醒:江河放生需审慎。盲目的大量外买放生,可能造成外来生物的入侵,从而引发出对本地江河自然生物链的破坏。 上图:放生鱼。

下图:卖“放生鱼”。 (摄于北江下游紫竹林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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